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按照“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新生。
第二条 学生入学后,符合条件者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转专业就读;不符合条件或未经批准者,不得随意转专业。
第三条 转出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或专业应尊重学生的选择,无理由不得限制学生转出。
第四条 转入学生必须符合转入专业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 每位学生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六条 学生转专业就读,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请转专业条件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指各科成绩的加权和,计算方法见第二十一条)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前5%者,经申请可跨校区转专业;
2.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前15%者,经申请可在同一校区跨二级学院转专业;
3.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前30%者,经申请可在本二级学院内转专业。
第八条 特长生满足下面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特长生是指在拟转入专业或专业大类领域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学生:
1.获省级专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
2.获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
3. 获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第九条 学生因疾病或生理缺陷可申请转专业
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可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经本人申请,转入、转出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查确认,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原则上要求其入学成绩高于拟转入专业最低的录取分数。
第三章 转专业限制条件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的学生,限制转专业
1.入学时间超过一学期;
2.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者;
3.正在休学期间的学生或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
4.入学以来因违纪受到学院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5. 第一学期有补考科目者。
第十一条学院根据国家政策、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设定转出受限专业(具体为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及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三个专业)。受限专业转出的比例不超过本专业该年级学生的5%(特长生、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不包括在
内)。即若满足基本条件的申请学生总数超过本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时,则按成绩优先的原则只接受5%以内的学生转出本专业。
第十二条不同学制、不同招生类型之间不能转专业;体育、艺术类和非体育、艺术类之间不能跨类转专业;文科专业不能转理科专业(除非该理科专业为文理兼招的专业);中高职对口衔接招生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第四章 转专业基本程序
第十三条特长生、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表一),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转入相应专业就读。学习成绩满足条件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其转专业程序按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报到时, 根据教务处公布的成绩,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表二),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集中向转入二级学院递交。
各二级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审核并于第一周内汇总提交教务处。
第十五条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教务处审核确定转专业名单,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后公示三天。
第十六条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下发正式转专业名单。学生凭转专业通知,于第二周内办理转专业报到手续,逾期取消转专业资格。
第十七条教务处下发正式转专业名单后,各二级学院于第三周内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卡等材料移交教务处作学籍异动处理,并由教务处移交相关的二级学院。
第五章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
第十八条学习成绩满足条件而转专业的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交费,第一学年仍按原专业的收费标准交费。特长生、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等原因转专业的学生,当年即按照新专业收费标准交费,在接到转专业
通知的两周内凭通知到学院财务处补交或退回差额。
第十九条学生转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修课,毕业条件按转入专业要求执行。与转入专业核心课程不一致的已修课程学分,不可替代转入专业核心课程学分,但可替代转入非专业核心课程学分。
第二十条学生转专业后,对转入专业要求必修而未修的课程,以自学为主,若人数较多,转入二级学院可组织集中指导学习,并由转入二级学院组织考核。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各科成绩的加权和按如下方法计算:高等数学、实用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与信息处理、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的加权系数为1.0;其他课程的加权系数为0.3。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用期二年,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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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工程技术 | 重点学科 | 土建施工类 | 专科 |
2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重点学科 | 城市轨道交通类 | 专科 |
3 | 物流管理 | 重点学科 | 物流类 | 专科 |
4 | 国际贸易实务 | 重点学科 | 经济贸易类 | 专科 |
5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重点学科 | 旅游类 | 专科 |
6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重点学科 | 经济贸易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