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桂林医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桂林医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桂林医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桂林医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国家级特色专业:生物技术、药学
广西自治区级重点专业:临床医学
广西自治区级特色本科专业:护理学
广西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生物技术、药学、护理学
广西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口腔医学、预防医学
广西自治区级优质本科专业:临床医学
广西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专业:药学、生物技术
桂林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个人自愿,公开考核,择优录取。
2.工作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3. 根据参加高考的考生类别和性质,学生只能在本类别内选择转入专业,不可跨文理大类,不可跨非定向和定向招生之间转专业。
4.考虑到医学专业的特殊性,各专业转出或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不得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学生人数的5% ,如申请转专业人数超过该比例,则以第一学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审批。
5.高考分数必须达到拟转入专业录取当年当地最低录取分数。
6.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转专业1次,转入新专业后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7.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原专业课程学习,直到正式转入到新专业;同时原专业的期末考试成绩将作为转专业资格的最终确定依据。
第二条 转专业的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可以申请转专业:
1.在读一年级全日制本科非定向学生;
2.品德优良,成绩突出,身体健康;
3.第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合格;
4.具有我校本科学籍,注册手续齐备,不欠任何费用。
(二)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并符合本办法第一条和第二条第一款的2.3.4点者,可优先考虑。
(三)参军退役的学生复学时如有需要,可申请转专业1次,且不受第一条的第4、5点限制,可申请转入与原就读专业学制相同的校内其它本科专业;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荣誉者,可在校内现有全部本科专业范围内转专业。参军前在校修读的必修课程学分如不能达到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学分的70%以上,须转入一年级学习。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年者;
2.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未解除者;
3.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者;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5.应作退学处理者;
6.有过学籍异动者(不含休学创业和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7.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允许转专业者。
第三条 转专业的组织管理
(一)转专业的申办程序:
1.学校受理学生转专业时间:第二学期末至第三学期初。
2.教务处根据各专业的资源情况,审核确认拟接纳转专业的人数并出工作通知。
3.二级学院工作程序:
(1)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在当前所在二级学院报名,填写《桂林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提供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同意书。
(2)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报拟转入二级学院签署转入意见。
(3)二级学院汇总本学院各专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附学生个人材料,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复核二级学院材料,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二)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1.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新专业班级的有关要求进行各项管理(包括学籍管理、教学管理、班级管理等)。
2.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一般转入一年级学习,如原专业已修的必修课程达到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必修课程学分70%以上者,可申请随原年级转入新专业学习。
3.按照转入后专业的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进行毕业及学位认定。转专业前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课程相同且学分相同或偏高的可以互认成绩,学分低于新专业要求的或未修课程必须进行重(补)修;其它在原专业已修读合格,但不属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之内的课程,可作为选修课获得选修学分。
4.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学生的学籍变动及电子注册上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
第四条 附则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同时废除之前公布的本科转专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