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的实施细则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和《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关于转学和转专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转学受理的对象和时间
(一)受理对象。通过全国普通高考、被普通高等学校正式录取、入学不超过两年且有正当理由的全日制学生可申请转专业、转学。《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九种情形式之一者,不予转专业、转学。
(二)受理时间。每学年5月份,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申请。
二、转专业与转学的类别与程序
(一)本院范围内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专业系主任签署同意转出意见,拟转入专业的系组织考核合格、系主任签署同意转入意见,经学院分管院长批准,报教育厅学生处备案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本省高校范围内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和转出(入)学校签署同意意见,由转入学校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批,审批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三)跨省(市、自治区)转学:我院学生转出,由学生本人申请,须经我院批准同意转出,拟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经本省教育厅审核,转入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外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拟转入我校者,须经转出学校同意,转出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由我院报教育厅学生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三、转专业、转学须提交的材料
(一)本院内学生转专业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转专业书面申请;②转出院(系)意见;③转入院(系)意见。
(二)学生转学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学生本人书面申请;②国家及所在学校招生录取证明材料;③学生在校的思想品德鉴定;④身体健康体检表;⑤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表;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件。⑦学院指定的其它材料。如因特长要求转学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证书;如因身体原因要求转学者,须有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如因特殊困难要求转学者,须有充分证明材料等。
四、转专业与转学的受理部门
本院学生学籍档案统一由教务工作部门管理。不同类别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由以下部门受理:
(一)院内新生调整专业:新生入学未取得学籍前申请调整专业,由学院招生部门办理调整专业手续,并报省招办备案;
(二)院内学生转专业:取得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专业,由学院教学工作部协同学院招生部门办理,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
(三)学生转学:取得学籍的学生申请转学,由学院教务工作部门协同学院招生部门受理转学事务。
五、转专业与转学的课程衔接
新生调整专业者,随同调入专业跟班学习;转专业、转学者在审批同意后的下一学期转入该专业的相同年级或下一年级学习,具体由该专业所在系的系主任确定。转专业、转学修读的年限不超过该生转入年级的修读年限;修满转入专业规定的最低学分,取得毕业资格。
(一)关于公共必修课:学生转专业或转学过后,原所学公共课程成绩若考试合格,可以免修,承认其所得学分。
(二)关于专业课:学生转专业或转学后须按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相应专业课程。已修读的相同的专业课程或同类的专业课程,可以申请免修,本学院承认其考试成绩和相应学分。跟转入班级学习、学分不足者,经学生本人申请,本学院可安排其它学习形式。
(三)关于公共选修课:在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的范围内,本学院承认其原公共选修课成绩及相应学分,也同意将原所修课程充抵公共选修课学分。
六、转专业与转学的管理规则
学生经批准转专业、转学后,一律按转入专业同年级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并按转入专业的管理规则进行管理。
七、附则
(一)本细则自2014级起试行,其他年级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由学院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
1 | 汉语言文学 | 4.7 (231人) |
2 | 体育教育 | 4.5 (130人) |
3 | 法学 | 4.4 (124人) |
4 | 英语 | 4.4 (103人) |
5 | 学前教育 | 4.6 (94人) |
6 | 艺术设计 | 4.3 (78人) |
7 | 经济学 | 4.1 (74人) |
8 | 美术学 | 4.5 (69人) |
9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5 (59人) |
1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8 (5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