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2年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健康管理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石油化工技术
省级骨干专业:健康管理、航海技术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异动暂行管理规定
二、转专业
(一)为了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院目前的专业状况及办学条件,学生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如确因以下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可以提出校内转专业的申请:
1.学生确有拟转入的某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具体标准由转入二级学院确定);
2.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4.各二级学院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时,学生也可以提出转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未在原录取专业注册报到并取得学籍的;
2.已是毕业班的学生;
3.录取时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跨学科类别的(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转专业时间:
1.新生转专业:统一在入学后的一周内(军训期间)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完成审批手续,正式上课即可转入新专业班级学习;
2.一年级转专业:须在上一个学期结束前一周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完成审批手续,于下个学期开始平级转入新专业班级学习;
3.二年级转专业:须在上一个学期结束前一周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完成审批手续,于下个学期开始降级转入新专业班级学习。
(四)转专业程序:
1.凡学生要求转专业时,需由本人申请,并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先经转出专业二级学院同意,再由转入专业二级学院考核认可并同意后,最后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学籍管理员方可进行相应处理,并向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发出转专业通知,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协助安排学生的学习事宜。
2.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一旦专业转成,不得申请转回。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未经批准及办理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所在专业学习,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分。
3.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五)学籍管理员负责将学生的转专业情况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做学籍变动。
三、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各种原因需要暂时中断学业并经学院批准者,可予休学。学生休学时间以一年为单位,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二)学生应征入伍申请休学的,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以内。其当学期成绩评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申请休学时本学期学习时间未过半的,复学后按要求参加科目补考或重修;
2.申请休学时本学期学习时间已过半的,任课教师可根据其平时表现给予成绩评定;
3.相应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对本专业成绩评定有具体要求的,参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三)学生如因病休学的,应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应征入伍的,应出具入伍通知书。须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休学申请表》,办理相关休学手续。经教务处长审批同意后,学籍管理员方可进行相应处理,并向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发出学籍变动通知。
(四)学生首次休学期满仍无法正常复学,需要继续休学的,应当及时办理续休手续。逾期两周不办理续休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学院可予取消该生学籍。
(五)休学期满需复学的学生,应于开学前向教务处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者,还应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愈诊断证明书,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复学申请表》,办理复学相关手续。经教务处长审批同意后,学籍管理员方可进行相应处理,并向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发出学籍变动通知,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协助安排学生的学习事宜。
(六)学籍管理员负责将学生的休学、复学情况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做学籍变动。
四、转学
(一)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转学,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在本院完成学业的,经学院院长同意后,可以申请转学。
(二)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1号),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1.新生未在原录取学校取得电子学籍和入学未满一学期且无成绩的;
2.已是毕业班的学生;
3.根据我院学籍管理规定应退学的学生;
4.跨学历层次、跨录取批次、跨学科类别的或由低录取分数线转高录取分数线的;
5.以转专业为理由要求转学的;
6.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三)申请转学学生须提供如下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1.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转学申请表》,并随表附一份详细的转学申请报告,均一式两份;
2.填写《海南省普通高等教育转学审批表》一式六份,经转出(入)院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及加盖学校公章;
3.招生录取名册(有本人姓名页)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转出院校招生办公章;
4.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成绩单一式二份,加盖转出院校教务处公章;
5.学生本人操行的评定意见,加盖转出院校学工处公章;
6.提供本人市(县、区)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7.若因病转学的,需出具医院证明(三甲以上医院)及其就诊记录、用药清单及收费凭证等。
(四)省市间转学:转学审批表须附转出(入)学校以及所属省教育主管部门予以确认的意见。
(五)转入校负责向教育厅报文,并连同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扫描版一并呈教育厅高教处审核,经审批后方可生效。省教育厅高教处一般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进行转学资料的审核及处理,需转学的学生应在该日期前提交转学申请及其相应证明材料。
(六)转出校学籍管理员负责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做学籍异动。对转入的学生,所属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协助安排学生的学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