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七 转专业与转学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
(一)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二)学习期间出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第四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因身体等特殊情况学校认为应该转专业的除外):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转入专业与原学专业学制不同的;
(三)单独招生、提前批招生、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特殊类型专业的;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附证明材料,经所在系推荐,转入系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学校领导批准。
第四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批准可以转学:
(一)学习期间出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不能在原学校学习,但尚能在其它学校学习的;
(二)经学校认可,确有某种困难,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学习的;
(三)其他由学校认可符合转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四十五条 转学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并经学校同意后,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并附有该生姓名及省级招生部门印章的录取新生名册(招生底册)复印件(须加盖录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经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拟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四十六条 转专业或转学的手续一般应在允许学期的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重点专业:机械设计制造类、物流管理、会计与审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