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重点专业:火电厂集控运行、供用电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七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第一学期结束,对于品德优良,成绩突出的学生,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五)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以及学院的办学资源情况,经学生同意,必要时有条件地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一)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违纪处分的;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三)已转过专业的;
(四)申请转专业弄虚作假的。
第十九条 学生转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出专业系和拟转入专业系同意,由教务部根据《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进行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在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结束后办理。转入专业在接收转专业学生时,充分考虑转入专业办学条件,酌情接收。
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专业情况及时公示,并在转专业完成后 1 个月内,在教务部备案。
第二十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且转入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申请转学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
第二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二十二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跨省转学的,由转出院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学情况及时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 3 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学生本人转学申请。申请一式 2 份。
(二)因患病转学的,应提供经转出、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的检查证明;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证明材料一式 3 份。
(三)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表,一式 4 份。
(四)转出学校提供载有申请转学学生基本情况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一式 3 份;拟转入学校提供拟转入专业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最低分学生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一式 3 份。两个复印件加盖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五)拟转入学校出具的由校(院)长签署编有正式文号的接收函,一式 3 份。接收函应写明学生基本信息、转学理由、相应证明材料核实情况,本校招生委员会监督部门意见,院(系)校两级集体研究表决结果,网站公示情况等。
(六)申请转学学生所在学校已学课程成绩单 1 份,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印章。
(七)申请转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思想表现鉴定 1 份,加盖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印章。
(八)跨省转学的以上材料均需增加 1 份。
第二十四条 凡申请转学、转专业的学生,未经批准或未办完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学校、专业、班级的学习,否则按旷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