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高考人数统计,黑龙江历年高考人数趋势分析
2017年黑龙江高考报名人数正在统计中,2017年黑龙江高考报名人数不在本页面更新,在2017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统计页面更新,想了解2017年黑龙江高考报名人数的同学请点击查看2017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统计
黑龙江高考报名人数19.7万
全国各省市高考报名人数汇总
省/市 | 2017年 | ||
河南 | 尚未公布 | 82万 | 77.2万 |
广东 | 尚未公布 | 73.3万 | 75.4万 |
山东 | 尚未公布 | 70.9万 | 69.6万 |
四川 | 尚未公布 | 57.1万 | 超57万 |
安徽 | 尚未公布 | 50.99万 | 54.6万 |
河北 | 尚未公布 | 42.3万 | 40.4万 |
湖南 | 尚未公布 | 40.1万 | 38.9万 |
湖北 | 尚未公布 | 36.1万 | 36.84万 |
江西 | 尚未公布 | 36.0万 | 35.4万 |
江苏 | 尚未公布 | 36.0万 | 39.3万 |
山西 | 尚未公布 | 33万 | 34.2万 |
贵州 | 尚未公布 | 37.4万 | 33.0万 |
广西 | 尚未公布 | 33万余 | 近31万 |
陕西 | 尚未公布 | 32.8万 | 34.4万 |
浙江 | 尚未公布 | 30.7万 | 31.8万 |
甘肃 | 尚未公布 | 29.6万余 | 30.4万 |
云南 | 尚未公布 | 28万 | 27.2万 |
重庆 | 尚未公布 | 24.9万 | 25.5万 |
辽宁 | 尚未公布 | 21.82万 | 22.51万 |
黑龙江 | 尚未公布 | 19.7万 | 19.8万 |
福建 | 尚未公布 | 20.11万人 | 18.9万 |
内蒙古 | 尚未公布 | 20.11万 | 18.4万 |
新疆 | 尚未公布 | 16.61万 | 16.0万 |
吉林 | 尚未公布 | 14.85万 | 13.7万 |
宁夏 | 尚未公布 | 6.9万 | 6.7万 |
北京 | 尚未公布 | 6.12万 | 6.8万 |
海南 | 尚未公布 | 6.04万 | 6.2万 |
天津 | 尚未公布 | 约6万 | 6.1万 |
上海 | 尚未公布 | 约5.1万 | 5.1万 |
青海 | 尚未公布 | 4.46万人 | 4.2万 |
西藏 | 尚未公布 | 2.4万 | 2.1万 |
黑龙江省共有19.7万名考生报考,因省内24所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进行了提前录取,实际参加高考的考生18.1万人;全省共设120个考区,206个考点,6425个考场,共选调监考、巡考等工作人员近3万人。其中省派巡视员300人,将于近日陆续到达各考点。
高考黑龙江省继续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全程启用视频监控。考场内统一配置电子挂钟,统一配发考试文具,考生仅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即可。每个考点均实行封闭管理,并配有饮水处、卫生室、保卫室、监控室、考务室等。同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省继续为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开辟“绿色通道”,1名考生因传染病启用备用考点,24名考生因病启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黑龙江高考报名人数19.8万
黑龙江省共有19.8万名考生报名参加高考,因省内24所高职院校进行了单独招生考试提前录取,实际参加高考的考生预计为18.2万人。全省共设考区112个,考点207个,考场6522个,涉及考试用楼266栋,共选调监考、巡考等工作人员近3万人。
高考黑龙江省继续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全程启用视频监控。考场内统一配置电子挂钟,统一配发考试文具,考生仅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即可。每个考点均实行封闭管理,并配有饮水处、卫生室、保卫室、监控室、考务室等。同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黑龙江省将为12名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开辟“绿色通道”,另有4人因“出水痘”等特殊情况将启用备用考场。
黑龙江高考报名人数20.4万
黑龙江省报名人数为20.4万。全省共设考区113个,考点211个,考场7008个,共选调监考、巡考及公安、卫生、监察等人员近3万人。在的高考工作中,黑龙江省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将切实落实高考试题答卷安全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对本地的考试安全负总责,同时签订高考安全保密责任书,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黑龙江高考报名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
(2)对已录入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更改。
(3)所有参加了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体检。
(4)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照顾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