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高考志愿库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扬州大学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扬州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
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
1、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2、每个专业转出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人数的20%。如申请转出人数超过该专业人数20%,按申请转出学生所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
3、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人数,原则上按本专业一年级人数10%的比例确定,转入单独代码招生专业可不受此限制;对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控制转入人数。
4、考核要求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如拟转入人数少于公布计划数可只安排面试)。笔试的考核重点放在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素质上。面试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学生对拟转入专业领域的涉猎和了解、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及已修课程学习情况等。
第二条申请资格
1、全校在籍全日制一年级本一、本二批次本科生。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
4、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志向和爱好。单独代码招生和对口单独招生的学生分别只能在单独代码专业和单招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其它专业的学生可以在全校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第三条实施办法
1、每学年春学期第4周前,各学院将本院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的人数及考核要求报教务处。上报材料必须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教务处审核后于春学期第5周公布各学院各专业可以接受学生的名额与考核要求。
2、符合上述申请资格的学生于每学年春学期第6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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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所在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于第7周初统一填报《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并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后,按转入专业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于第7周末发给接收学院,由转入学院进行考核。
4、考核工作在春学期第9-10周内完成。笔试的命题与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由学院专人负责,考核的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应由学院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至少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纪检员等组成的考核组组织实施。面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
5、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学生面试结果必须合格)与各专业接收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春学期第12周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6、教务处审核后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主管领导审定,审定结果将在学校网页上公示。第14周正式公布转专业名单。
第四条后续事宜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旷考,以及违反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一律从转入专业的二年级开始学习。
3、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学校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其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
4、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经修读的学分,凡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经转入学院与有关任课教师确认后予以承认,凡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公共选修课记录。凡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照重修的要求办理。
5、学生转专业后,不得再转其它专业,并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第五条本办法自2009级学生起开始实行,广陵学院参照此办法在本学院内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终止执行。
二、扬州大学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
2、二年级及以上者;
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
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
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
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
8、专科升入本科者。
三、扬州大学转专业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