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条款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二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第三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准许转专业或转学:
(一)学生确有专长,由本人申请和由所在专业教研室、系(专业)推荐,并经转入系(专业)、专业教研室考核证实,转入该系(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或其他高等学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原因,若不转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学校的专业或系。
第三十四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三十五条 学生在本院范围内转系(专业),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经系(专业)主任推荐,拟转入系(专业)审核同意,由教务处提出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第三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的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三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认定骨干专业: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现代物流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集装箱运输管理
中央财政重点专业:关务与外贸服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专业方向)
交通部主干专业:现代物流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上海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培育)
上海市级“双一流”专业: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上海市085工程重点专业建设: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现代物流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