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上海户籍人员,可以在上海申请:
(1)考生为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达到标准分数线,在上海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三年持有上海市居住证,须上海市高级中学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须上海市高中毕业;
(3)考生为持有上海市户籍留学人员优惠政策有效证明的持外国护照留学人员子女及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为参加上海市中考并在上海市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已列入上海市2022年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或一方现居上海,且考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为参加上海市中考并在上海市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已列入上海市高考报名库的2022年往届毕业生;
(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认可的沪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须为参加上海市中考并具有完整在沪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已列入2022年上海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6)考生为在上海定居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高中毕业;
(7)考生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上海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站)现场人员,考生为高中毕业生;
(8)考生为上海市台湾同胞、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上海市高中毕业生;
(9)考生为眉山、大屯、陆矿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列入市教委锁定名单。他们必须参加上海中考,并从上海高中毕业。
(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在校大学生,或者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录取资格的学生;
(2)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学生;
(三)以欺骗手段报名,非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入学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非应届毕业年度;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考,处于暂停期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其中未成年人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