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表填报时间
高考志愿表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本科志愿(分三次进行);第二阶段是本科录取结束后填报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1.第一阶段志愿填报
(1)5月20日至25日
a.填报零志愿批(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志愿;
b.填报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志愿;
c.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志愿;
d.填报本科普通批志愿。
(2)6月24日至26日
填报“综合评价”批志愿。
(3)6月28日至30日
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2.第二阶段志愿填报
8月上旬填报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四、高考志愿表填报要求
高考志愿表不仅仅表达考生所选报的院校和专业,更是考生志向、愿望、爱好、个性和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反映,每个考生应把个人志愿同国家的需要结合起来,积极报考师范、农林、水利、地矿、石油、军事等院校和外省市高校。
高考志愿表也是考生与院校之间的一种双向选择,考生根据自己的基本条件、对高校的了解和学科的认识以及相关规定,慎重填报院校和专业;各高校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其录取的基本依据,从众多的报考者中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新生。因此,合理填报志愿对于考生来说意义重大,各区县招考机构和中学也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
1.本市高考分文史类和理工类,共设六个科目组。
文史类:第1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政治];
第2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历史];
第3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地理]。
理工类:第4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
第5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化学];
第6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生命科学]。
语文、数学、外语以外的一门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按文史类和理工类分别作分数调整,招生录取时文史类、理工类各相关科目组的考生同等对待。
2.凡填报本科志愿的考生,需参加四门文化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科目)考试;只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需参加三门文化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考试。
3.考生可通过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对相关专业的科目组设置、外语口试等级及其它方面的特殊要求。
4.根据相关规定,考生报考普通高校,其年龄、婚否不限;军事、公安院校按规定分别有报考年龄和毕业生性质等要求;考生若想了解报考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可参阅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高校的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由招生院校在其招生章程中明确。
6.各区县招考机构和中学要统一组织考生进行高考志愿表的网上填报,要安排专门人员按规定审核考生的高考志愿表及考生的签名。其中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县招考机构统一安排。
7.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地填写志愿信息,并作相应检查。高考志愿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再更改。考生不按时完成志愿信息填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8.考生对高考志愿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备份,分别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机构存档,以保证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