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大部分高校会附带一本为新生准备的《上海政法学院新生指南》或《上海政法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同学们在开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会写明学生报到时间,报到时需要带齐的证件和材料,入学所需的各种手续及注意事项。学生要提前上网填写相关内容。如果还没有收到上海政法学院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参考下往年的上海政法学院新生入学指南和须知,每年新生入学政策都有变化,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为准。
2018年上海政法学院新生入学指南
一、报到时间
本科生(含2017级少数民族预科结业后转入各专业的学生)、专升本和2018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学生请于2018年9月8日(周六)8:00?17:00报到。(上海生源: 8:00-12:00;外地生源:8:00-17:00) 另外,2018年预录取的插班生请于2018年9月7日(周五)报到,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上海政法学院关于2018年插班生入学报到的通知》。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学生宿舍暑期维修,请勿提前到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必须在报到前三天(9月5日?9月7日8:30?15:30)向学校提出申请(电话:021-39225653),并将书面申请传真至:021-39225653,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如未按时报到,且未提出延期报到申请者,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报到相关事宜可于9月5日起向学校咨询,电话021-39225653(接听时间8:30-15:30)。
二、报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松江佘山风景区北侧的泗陈公路、外青松公路路口),上海政法学院训练馆。
三、报到必备材料
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专升本新生另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线路
(一)沪陈线【西区车站(中山西路、吴中路口)→学校】
(二)上佘线【上海体育馆→陈坊桥】
(三)松青线【松江→青浦(途经学校)】
(四)石青线【金山石化→青浦(途经学校)】
(五)南青线【奉贤南桥镇→青浦(途经学校)】
(六)轨道交通9号线到佘山站下,然后乘松青线、沪陈线至学校。
出租车或自备车可进入G50高速至赵巷(佘山)出口,下高速后左转往南经嘉松公路,到泗陈公路后右转(或G60松江新城区出口沿嘉松公路北行至泗陈公路左转)向西行驶5.5公里即达学校新校门。
五、非上海籍学生接站服务
(一)接站地点:轨道交通九号线佘山站出口处
(二)接站时间:9月8日8:00?20:00
六、收费标准
(一)学 费
1.本科法学专业(含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经济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人民调解方向):6500元/学年。
2.本科非法学专业〔含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经济学、经济与金融、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社会工作(卓越社会管理人才培养试点班)、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英语、俄语、新闻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广播电视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汉语言文学(文化创意产业方向)、汉语言文学(国际汉语教育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监狱学、监狱学(社区矫正方向)、应用心理学、知识产权〕:5000元/学年。
3.本科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10000元/学年。
4.本科法学专升本:6500元/学年。
5.2018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学生:5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
每生不超过1200元/学年(根据实际住宿条件结算)。
七、新生缴费
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学生须如数缴纳学费、住宿费。为了避免新生携带大额现金可能带来的风险,学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随发农行金穗卡一张。请8月31日前务必把上述费用存入卡内,学校计财处将统一从卡中扣款(为防止扣款失败,请在卡中多存50元钱)。因特殊情况造成扣款失败的,可于报到当天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费。
八、档案移送
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调档函于8月中下旬到毕业学校或区(县)招办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档案接收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处。
九、户口办理
(一)被上海政法学院录取的本市城镇户口新生,户口不迁入上海政法学院。
被上海政法学院录取的本市农业户口新生,来校后上海政法学院将统一办理农转非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上海政法学院录取的非上海籍新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迁移的方式,其户口可迁也可不迁。决定迁移户口至学校的非上海生源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为: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夏阳派出所
户口迁入地为: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
凡自愿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并在复印件背面注明本人身高,开学后统一由本人到学校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党(团)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一律由本人随身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非上海籍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组织干部处”),报到后交给辅导员;共青团员应携带团员证,办好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报到后交给辅导员。
十一、签订《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
为提升大学生的安全意识,预防意外事故发生,请新生和家长签订《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详见附件),并于报到当天交给带班辅导员。
十二、新生信息完善及宿舍床位选择
新生于8月20日之后登录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ms.shupl.edu.cn,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本人身份证号码。进入“迎新管理”中的“学生迎新数据完善”,填写相关内容,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新生迎新数据完善后,可在8月25日中午12:00至8月30日中午12:00在学校设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宿舍床位,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完成床位选择,每生只能选择一次,如未自选,学生社区将根据宿舍床位剩余情况为其安排床位。
十三、“绿色通道”和帮困助学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到时可通过上海政法学院“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因家庭经济情况造成学费或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和上海政法学院相关规定,通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资格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国家助学金等,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困难学生认定的申请方式:8月20日?31日登录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ms.shupl.edu.cn,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本人身份证号码。进入“学生工作”中的“困难认定申请”,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提交后下载文档(即《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打印表格;网上申请如有困难的,可直接填写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纸质《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表必须经由家庭所在地街道乡镇的社会救助所(或乡镇民政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未盖章、经办人未签字的视为无效;表中所填联系电话必须确保联系畅通。
十四、生活卧具(详见:购置床上用品征询通知)
十五、入学教育安排
(一)9月8日19:30到所在班级教室集中(具体教室安排请留意报到当天学院下发的入学教育安排表)。
(二)9月8日?9月18日入学教育。
(三)9月12日正式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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