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阿坝师范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阿坝师范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阿坝师范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阿坝师范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旅游管理(专科层次)、艺术设计(专科层次)等
四川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本科层次) 、艺术设计(专科层次)
阿坝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与特长,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阿坝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由教务处统筹实施。
第二条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由教务处会同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及专业的特殊要求确定。本科各专业原则上可接收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专科各专业可接收人数可适当放宽。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两次转专业的机会。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提出转专业的学生,应该按照规定时间和流程办理;在新生入学第二学期及以后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应按照降级修读的时间及流程办理。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凡在新生入学体检中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而调整过专业的学生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2.凡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第五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习刻苦。
第二章学生转专业的资格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
1.通过自主招生、定向就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形式录取的;
2.高考类别及录取类型不同,并且有招生限制的;
3.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4.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的;
5.因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第七条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所修读的公共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取得学分,否则取消转专业资格。专科学生要求可适当降低。
第三章学生转专业程序
第八条学生转专业程序如下:
1.属于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受理转专业的,教务处会同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与专业特殊要求,确定各专业可接受最大转入人数及考试科目。
2.提出转专业学生根据自己转专业所属情况,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审核签字同意后(属于降级转专业的学生,仅需报告转出二级学院,无需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将《申请表》交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学生本人信息要求填写清晰、准确、真实。
3.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由转入二级学院统一收取《申请表》,汇总《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4.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复查,必要时调取录取信息进行核对。发现与申请条件不符的,取消申请资格。
5.转专业申请资格复查完毕后,如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可接收最大人数,则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专业进行笔试考核,按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人数不足该专业可接收最大人数,报名学生可不参加笔试考核。
第九条教务处在规定时间内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转专业结果报请学校分管副校长审批通过后发文公布。
第十条学生在同意转专业的下一学期开学初到新专业班级报到上课。
第十一条本、专科学生跨二级学院转专业,转出二级学院在接到学校转专业通知后,应及时将学生的全部档案材料转交转入二级学院。
第四章转专业学生的成绩管理及学籍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转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课程,可以认定已获得转入专业课程成绩和学分;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低于转入专业的,应重新选课修读。原专业所学课程不在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之内的,均作为全校公共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档案,可冲抵公共选修课程学分。
第十四条在转专业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学生必须遵守学习纪律,在原专业所在班级学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二级学院、专业。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从2017级学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