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浙江传媒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浙江传媒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8〕101号)》文件精神,充分体现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提供符合自己兴趣特点的学习与发展机会,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及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转专业的原则
(一)以生为本。学校把学生的成长成才放在第一位,树立人人成才、多样化成才的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尊重学生个性选择,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二)分类指导。学校要遵循高等教育的普遍规律和不同学科专业人才成长的特殊性,探索建立科学有序的转专业制度;各二级学院应该根据专业学科的特点和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地设定学生转专业条件,制定转专业的相关方案,积极为学生自主理性选择、实现良好专业发展创造条件。
(三)适度调控。学校要根据教学资源配置情况、各专业就业状况和人才培养目标,实行适度调控,在教育质量和资源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尊重学生意愿,努力满足学生合理的专业选择要求。
(四)公正公平。学校在制定转专业条件及申请、考核、批准等程序时,要做到公平公正,各专业的转专业计划及相关规定、要求和结果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学校要为学生搭建转专业平台,提供转专业的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公开录取过程,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二、学生转专业范围、条件
(一)学校鼓励学生理性自主地选择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在校学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申请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2.应予退学的学生;
3.从外校转入的学生;
4.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5.中外合作办学、中职本科一体化等专业的学生;
6.各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或学校事先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二)艺术类与文史、理工类专业间不得互转;艺术类中广电艺术类、影视表演类、美术类和音乐类等几个大类之间亦不得互转。
(三)录取为混合所有制办学专业的学生,只可在混合所有制办学的专业范围内按照条件(二)进行转专业。
(四)国家特色专业(国家一流专业)或省级优势专业(省级一流专业),只面向原专业成绩排名在前30%(含排名为30%)的学生,特色班选拔根据专业培养模式要求,经学校批准,可适当调整成绩排名比例。
(五)二年级学生可以降级转专业,且转专业条件须符合(一)(二)(三)(四)款要求。
三、学生转专业的程序
(一)启动转专业工作。教务处在每年春季学期启动转专业的工作。
(二)上报和公示计划。各二级学院确定转专业的考核形式和录取原则,并上报各专业报考条件、专业要求、可接收学生的计划名额等。计划名额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当届学生人数的10%至15%。学院确定本专业必须完整修习的专业主干课程,并通过转专业平台录入系统,在上报专业要求时,还需明确各专业第一、二学年的专业主干课程。
转专业考试可采用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等方式,均需明确考试科目、考试办法、考试规则、考试程序、录取方式等。教务处对各学院转专业计划和具体办法进行汇总审核,并进行公示。
(三)学生报名。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转专业报名,在报名前,需认真了解报考专业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专业提供的专业主干课程,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转专业。
(四)资格初审。学院按转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五)组织考试考核。各二级学院通知报名本学院的学生参加考试考核,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转入专业的考试考核工作。
(六)公示转专业考试考核结果。转入学院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及名次,并将学生专业考试考核的结果录入系统,教务处汇总后进行公示。
(七)公示发文。各二级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开展转专业录取工作,同等条件下可参考原专业成绩。在教学资源充足的情况下,如学生主动提出申请,允许一定范围内进行适当调剂。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名单进行汇总公示。公示结束,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发文。
(八)手续办理。转专业学生须在原学院完成短学期实习实践任务,并参加短学期实习实践汇报展示,获得当次短学期实习实践成绩,短学期结束之前办理好相关手续,新学期到转入学院上课。
教务处协同学生处、后勤服务中心以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办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学院班级转换、课程变更、寝室调整等相应手续。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或办理手续后放弃转专业的,在校期间不能再次提出转专业的申请,且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九)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应在复学当学年9月30日前提交转专业申请,经转入、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同意,学校审核同意,可转到新专业学习并参加当学期考核。因特殊原因延长服役期限(推迟退出现役时间)的复学学生,需转入其它专业学习的,须在复学后一周内提交转专业申请。
退役学生转专业申请若集中于某一专业,学校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适时调剂。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含三等功),可免试直接转入本校其它专业学习。
退役复学学生申请专业范围及条件须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
四、学生转专业之后的管理
(一)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转入后专业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二)学生转专业后,原已取得合格成绩和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予以承认,直接载入该生在转入专业上的学籍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作为选修课成绩和学分记入该生在转入专业上的学籍档案。原已修读但未合格的课程,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学生可以修读转入专业相应课程进行学分替换。
(三)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完成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同级学生已修习、但转入学生尚未修习的课程须及时补修,由转入二级学院负责安排。
(四)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专业学习期满,修完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发给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如符合该专业所在学科的学士学位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
(五)转专业学生从转入学年起按所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六)转专业学生已领的教材不予退回,进入新专业学习第一学期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
五、其他
(一)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出现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浙江传媒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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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本科 |
2 | 数字媒体技术 | 省级特色专业 | 计算机类 | 本科 |
3 | 文化产业管理 | 省级特色专业 | 工商管理类 | 本科 |
4 | 广播电视编导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本科 |
5 | 摄影 | 省级特色专业 | 美术学类 | 本科 |
6 | 戏剧影视文学 | 省级特色专业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本科 |
7 | 动画 | 省级特色专业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本科 |
8 | 网络与新媒体 | 省级特色专业 | 新闻传播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