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考专项招生的资格实行四级联审制度,中学逐一审核,县(区)招考办逐一审查,设区市招考办集中核查,省教育考试院随机抽查。
(一)国家专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20日前到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领取或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申报资格审查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全文),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分别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4月30日前交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审定并留存,逾期不予受理。县(区)招考办在5月15日前完成公示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二)地方专项:各县(区)招考办于4月30日前对本辖区所有江西省农村户籍考生的户籍信息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公示。各县(区)招考办于5月15日前将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三)高校专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25日前登陆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完成报名工作,并到县(区)招考办领取或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校专项申报资格审查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全文),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交县(区)招考办审定并留存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有关县(区)招考办于5月15日前根据网报系统提供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后,将审核通过的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5月20日前进行全省统一公示。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四)苏区专项:实施区域县(区)招考办于4月30日前对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考生进行统一审核并公示,于5月15日前将《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苏区专项考生名单汇总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全文)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五)关于考生户籍认定。
1.“农村户籍考生”(简称“农村考生”)的认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推进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农村考生”:
(1)未户改的考生家庭户口簿注明为“农业户口”的;
(2)已户改的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210”(依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的(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全文);
(3)已户改的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非“220”“210”,但户改前属于“农业户口”且未发生户籍迁移的。
2.“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认定,从高一入学开始直至本次高考报名,其户籍一直在当地县(区)。
3.考生户籍、学籍信息必须与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须及时到县(区)招考办申请更正。
国家专项计划有在本一批次录取的院校专业,也有在本二批次录取的院校专业,考生分数要达到相应批次的控制线就可以报考相应批次的院校。具体报考流程各省略有不同;
以四川省为例,考生需登录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按本市州要求在网上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申报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高考报名确认前。
考生在网上完成申报后,按所在市州规定的时间确认并打印《国家专项申报表》,由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后,持相关印证材料,原则上于高考报名确认时交本人高考报名点。
高考结束填报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志愿。军、警院校等有特殊要求的高校的国家专项在提前批次录取,也就是志愿设在提前批次,普通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后,普通本科批前报考及投档录取,也就是所谓的提前批B 。
一般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在本科提前批招生之后,本科一批招生之前进行,有利于对贫困偏远地区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选拨。
国家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是指定县市的城市和农村的考生,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就可以。国家专项计划的适用人群是针对国家认定的贫困地区考生,且要求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籍在当地连续三年以上,且在贫困地区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国家专项计划在资格审核符合后,只需在进行高考志愿填报时在对应批次填写意向院校即可。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高校没有明确的降分政策。那国家专项是如何提供优惠的呢?实施国家专项的高校会额外拿出若干招生名额专门面向国家专项实施区域的考生,再根据报考的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但考生分数需要达到相应批次的控制线,并且部分高校也会设置国家专项最低录取控制线。一般情况下,通过此途径录取的投档线比普通录取投档线分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