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海城区户籍人口和符合本《招生办法》规定接收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病的适龄儿童。
北海市海城区第一实验小学(河南路交湖海路西北角)招生对象为:海城区户籍人口,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病的适龄儿童。
招生条件
A、海城区户籍人口(正读生)要交验如下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1)户口簿。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房产证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市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购房完税票据。
B、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生)要交验如下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1)户口簿 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居住证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签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属银海区、铁山港区、涠洲镇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及出租房屋完税证明)。
(3)务工证明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海城区经商或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国家规定的务工合同及北海市社保局或海城区社保局出具的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分配原则
海城区招生办按照分区划片,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房屋所有权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原则,相对就近分配入学。如户籍地址、房屋所有权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则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统筹分配入学。对未能提供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根据各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分配时先安排海城区户籍人口,然后根据各校生源情况,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地角、高德、驿马、庙山、翁山等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海城区户籍
5月7日-6月4日网上约
5月29日-6月5日审核材料
海城区以外户籍
5月12日-6-14日网上约
6月6-15日审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