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或本省其他地市的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到中山市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我市居住证。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之一;
4、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代办居住证的,需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1、办理居住登记;
2、提交相关材料;
3、资料审核;
4、10个工作日后持回执领证。
10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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