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修正案草案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进行细化,明确了再婚夫妻5种再生育条件。另外,修正案草案将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即广东女性产假有望增至178天。
修正案草案将于29日下午提交表决,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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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请对号入座!
亮点一
如果你要休产假
去年底修订的条例将此前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女性产假调整后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28天
按照修正案草案,广东女性产假将增加50天!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段宇飞表示,这一修改是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作出的。
亮点二
如果你是再婚夫妻
亮点三
如果你做过绝育手术
亮点四
如果你要找再生育审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