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贴的福利这对于职场宝妈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障,但对于生育津贴,很多宝妈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疑问?比如“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怎么算的?”“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多久可以领取?”小编整理了汉中生育津贴标准每月多少钱(领取流程到账时间)??供职场宝妈参考!
汉中生育补贴最新政策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工作
(一)对象确认
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及生育子女的户籍均在我市;
2.《汉中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汉发〔2022〕13号)文件印发之日以后夫妻符合政策生育的第二个或者第三个子女的家庭,即2022年6月10日以后夫妻符合政策生育的第二个或者第三个子女的家庭。
(二)发放标准
符合发放条件的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地县区为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为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万元。
(三)申请程序
一次性生育补贴以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原则上以父母为申请人,以子女户籍所在镇办为申请地。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具体申请程序为:
1.父母提出申请,填写《汉中市一次性生育补贴申请表》(点击获取);
2.村(居)委会(或单位)、镇(办)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卫生健康部门逐级进行审核;
3.县级卫生健康局联合财政局共同在每年11月10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和市财政局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点击获取) 。
(四)资金筹集和发放
一次性生育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与县区按照2:8比例分担,每年发放一次,由县区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在当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五)其他事项
1.一次性生育补贴只发放给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和第三个子女的家庭,以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等资料为凭证。
2.符合政策生育子女个数以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根据2022年5月25日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依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3.夫妻双方生育第一胎、第二胎、第三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按照存活子女数为第二个子女或者第三个子女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1)弃婴、溺婴等或者遗弃、虐待、拒绝抚养子女的;
(2)因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
(3)规避法律、法规将自己生育的子女送别人抚养的;
(4)其他不符合政策生育的情形。
二、一次性托育机构补助发放工作
(一)对象确认
领取一次性补助的托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2.经认定为普惠托育机构;
3.在本县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托位数达到60个以上;
4.已经领取了中、省补助资金的托育机构不再重复发放。
(二)发放标准
每个县区扶持1个公办托育机构和1个社会力量举办的托育机构,每个托育机构一次性发放5万元补助。
(三)申请程序
一次性托育机构补助具体申请程序为:
1.托育机构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申请;
2.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向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一次性托育机构补助申请表(点击获取);
3.经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放一次性补助。
(四)资金筹集和发放
一次性托育机构补助所需资金由市与县区按照2:8比例分担,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一个发放一个。
我市制定了十一条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举措:
一是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夫妻双方以及生育子女的户籍均在我市,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和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地县区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和1万元。第二胎、第三胎为多胎生育的,按照存活子女人数发放。
二是加强基层机构和人员。县区卫健部门要设置1个股(室)、配备2-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人口服务工作;镇(办)要明确负责人口服务工作的机构,根据人口规模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村(居)要确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人口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妇幼服务能力建设。加大综合医院妇产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扩充产科、儿科床位,配齐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急需救治设备,补齐生育服务短板。市本级和每个县区必须建立1所标准化的公立妇幼保健机构,每个县区至少建立1个危重孕产妇和1个新生儿救治中心。
四是建设公办托育机构。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平川县区至少建设2所公办托育机构,山区县至少建设1所公办托育机构,执行普惠化收费标准。
五是发放托育机构补助。市、县级财政部门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对具有示范作用的托育机构给予扶持,每个县区扶持1个公办托育机构和1个社会力量举办的托育机构,每个托育机构一次性发放5万元补助。
六是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在鼓励支持有条件幼儿园开设婴幼儿托管班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七是增加产假和育儿假时长。突出生育三孩保障机制,市域内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的基础上累加奖励假30天,并累加其配偶护理假10天。实行0一3岁父母育儿假制度,市域内按政策生育三周岁以下子女的父母,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年累加奖励假10天。
八是住房生育支持政策。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多个未成年子女家庭优先发放公共租赁补贴。在实物配租公租房时,有多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优先选择户型。
九是加强幼儿园建设。公办幼儿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尤其是中心城区,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新增一批公办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县区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农村地区每个镇至少建好1所公办幼儿园。
十是增加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时长。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制度,市域内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年累加陪护假10天照顾父母。
十一是加大“暖心家园”建设。计生特殊家庭较多的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勉县至少建设2所以上“暖心家园”,其他县区至少建设1所“暖心家园”。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x乘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