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就是指的是胎儿娩出母体并自脐带结扎起,至出生后未满28天这一段时间的婴儿。宝宝出生后, 应尽早进行哺乳,这样可以促进母亲乳汁分泌。新生儿健康应具有十个方面的标准,自主呼吸必备条件,需要注意初次呼吸注意的事项以及体检、常见病等。小编为你整理了最新江苏新生儿数量比例,江苏人口数量相关知识,数据来源仅供参考!
2021江苏省人口普查地区人口情况+男女比例
在人口地区分布方面,与 2010 年全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3 个设区市中,有 10 个设区市人口增加。其中,人口超过 1000 万人的是苏州市,在 900 万至 1000 万人之间的是南京市和徐州市,在 500 万至 800 万人之间的是南通市、无锡市、盐城市和常州市,在 400 万至 500 万人之间的是宿迁市、连云港市、扬州市、淮安市和泰州市,人口少于 400 万人的是镇江市。
从人口性别来看,男性人口为 43031586人,占 50.78%;女性人口为 41716430人,占 49.2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10 年全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101.52 上升为 103.15。
在全省常住人口的年龄分布方面,0-14 岁人口为 12891948人,占 15.21%;15-59 岁人口为 53350723人,占 62.95%;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18505345人,占 21.84%,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13726531人,占 16.20%。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5816765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372186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2822798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92733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江苏人口普查2021公布结果
一、常住人口
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84748016人,与2010年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866094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087075人,增长7.74%,年平均增长率为0.75%。
二、户别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29910849户,集体户2011807户,家庭户人口为77644026人,集体户人口为710399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0人,比2010年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4人减少0.34人。
三、人口地区分布
13个设区市中,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是苏州市,在900万至1000万人之间的是南京市和徐州市,在500万至800万人之间的是南通市、无锡市、盐城市和常州市,在400万至500万人之间的是宿迁市、连云港市、扬州市、淮安市和泰州市,人口少于400万人的是镇江市。
与2010年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3个设区市中,有10个设区市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设区市依次为:苏州、南京、无锡、常州、徐州,分别增加2288372人、1310941人、1087736人、685690人、506565人。
四、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3031586人,占50.78%;女性人口为41716430人,占49.2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52上升为103.15。
五、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891948人,占15.21%;15-59岁人口为53350723人,占62.95%;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505345人,占21.8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726531人,占16.20%。
与2010年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2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0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8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32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81676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72186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22798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2733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820人增加到1866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6150人增加到1619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676人减少到3330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4196人减少到22742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32年上升至10.21年,文盲率由3.79% 下降为2.61%。
七、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2242383人,占73.4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505633人,占26.56%。
与2010年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4870895人,乡村人口减少878382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22个百分点。
八、流动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29979948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6316191人,流动人口为23663757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10308610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3355147人。
与2010年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1753129人,增长64.48%;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755657人,增长146.67%;流动人口增加7997472人,增长51.05%。
九、民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84126802人,占99.2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21214人,占0.73%。与2010年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850787人,增长7.4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36288人,增长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