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并对合法、合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长生育假奖励。那么河南省的产假有多少天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决定》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同时对再生育审批的程序、权限和相关要求作了规定。
产假假期再增三个月最少要休187天
对于上班族来说,要二孩最担心的还是假期问题。不过想要二孩的基本上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该条规定,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指导意见,《决定》第五条对《条例》有关晚婚假、晚育假的规定进行了修改,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需要,《决定》第八条对《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作出了修改。
同时,河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还建议鼓励公民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并借鉴黑龙江省的做法,规定“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七天”,将《决定(草案)》第五项修改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七天。
这就表示,根据《条例》规定,今天起河南新婚夫妇可以享受“3日法定婚假+18日增加婚假+婚检奖励7日婚假”共28天的婚假。
产妇可以享受“98日产假+增加3个月产假”,即最多190日的产假。如果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孩子可以再享受延长15日产假的待遇。同时伴侣可享受一个月的护理假。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已经休完婚假、产假的不再按照新修订《条例》休假,未休或尚在婚假、产假期的可按新修订《条例》休假。
同时,年满60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治疗期间,独生子女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
《条例》中明确规定,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同时,《条例》中所提的婚假、产假、护理假均指“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修改的意见一旦通过,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再增加三个月的假期,按照假期跨全年中一个月最短的28天算,产假最少也有18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