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统一部署,辽宁自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通俗的讲,就是内地居民可以在国内任一出入境受理点办理绝大多数种类出入境证件,不受户籍地限制。
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施行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新政后,与以往异地办证相比,惠及人员更多,取消了地域、人群、证件种类、申办条件的限制,由异地就业、就学等人群扩大到全部内地居民,涵盖了内地居民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各类需求;申办手续更加简便,群众异地申办上述证件无须再提交居住证,就业、就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与户籍地申请手续一致;服务方式更加灵活,实施“全国通办”进一步拓宽了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的办理渠道,由原来只能到出入境窗口人工柜台申请,扩展为既可在窗口申办,也可在电子签注机上自助办理,立等可取。
目前,辽宁共有80个承担受理职能的出入境机构均能承担“全国通办”政策业务(其中有14个市级出入境部门受理大厅,44个县级出入境受理大厅,沈阳、大连两市还在所辖城区设立22个出入境受理大厅),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可登陆“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或“辽宁公安出入境政务网”查询。
对于“全国通办”政策施行后对办证时限、收费标准是否调整?辽宁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表示,新政施行后虽然给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受理流程、审批核准、材料流转等工作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但为不给申请人增加负担,进一步体现此项政策的便利,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不以此为由增加额外收费。外省居民在我省按“全国通办”政策办理出入境证件工作时限为10日。我省各市公安出入境窗口均设置了港澳台签注自助设备,均能提供“全国通办”的赴港澳台团队旅游自助签注服务,实现立等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