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出台各类人才政策,以空前力度支持人才工作发展,引才留才,具体都有哪些政策?
(一)
《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
从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扶持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等四方面提出23条具体措施,被称为佛山的“23条人才新政”。
1、人才成“一把手”工程。
佛山将调整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区委书记任组长。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组织部门直接责任。将人才工作职责列入市、区相关职能部门“三定”方案。实行人才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建立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服务不少于2名高层次人才。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在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2、领军人才最高给400万。
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400万元安家补贴;新引进省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300万元安家补贴;新引进地方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200万元安家补贴。领军人才开展科研项目研究给予科研经费资助和工作经费。居世界领先水平的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战略科学家,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解决补贴和待遇问题。
同时,引进领军人才子女就读义务阶段学校和高中转学的,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学校申请就读;配偶可协调推荐到市、区相关单位工作。建立领军人才医疗健康档案,提供市内公立医院优诊绿色通道,并享受保健待遇。
3、博士后来了30万安家、30万科研。
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30万元科研经费,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对新建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建站补贴。
进站博士后每人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配偶待业的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国(境)外优秀博士来佛山工作、新建博士工作站等资助标准按省相关文件执行。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各区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配套扶持。
4、中级人才给补贴。
企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及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9000元租房补贴,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6000元租房补贴。
5、要编制这里有。
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普通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由相关单位研究提出人员控制数额、内设机构设置方案,报同级编制部门备案。
6、团队资助最高1亿。
加大人才团队资助力度,对新引进的科技创新团队给予经费资助。市级科创团队扶持资金每年不少于2.5亿元,每个团队的资助标准从100万?800万元提高到200万?2000万元,平均每个团队可获得800万元资助,同类团队资助标准高于东莞、苏州、无锡等省内外经济发达城市。
对省创新创业团队,市级财政每个给予省资助经费的50%配套扶持,各区按一定比例配套后力争达到1:1的比例,市、区资助总额最高可达1亿元。
7、企业家也是人才。
实施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和以“创二代”为主体的青年企业家培养计划。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竞争性扶持人才项目,打造特色人才品牌。建立人才挂职制度。同时,对佛山市创新创业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文化英才、名校长、名师、名医、名匠,给予10万?100万元工资外津贴。
8、技师也能挂首席。
畅通技术技能人才从中职、高职、应用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成长渠道,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对企业首席技师、骨干技师给予工资外津贴;建立多层次技师工作站,深入开展校企联合培养技能人才工作。
9、举荐人才最高奖20万。
鼓励知名猎头机构、人才服务机构、海外引才工作站、海外商协会和个人举荐人才。每成功引进1名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10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1名省级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5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1个省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举荐者20万元奖励,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面向全市扶持一批创新性、示范性、实效性强的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给予50万?200万元市财政扶持资金,推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形成特色人才品牌。
10、人才评价机制市场化。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实行人才团队自主评价人才。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制度改革。在专业性较强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试行协议工资制。完善人才联谊交流机制。优化人才服务。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二)
《关于修订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的通知》
科技创新团队主要依托产业化项目进行申报,申报项目获得立项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研究,申报项目具有技术创新性、快速产业化潜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
《佛山市新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
细则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
(四)
《佛山市新引进博士博士后、进站博士后和新建博士后载体扶持工作实施细则》
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佛山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首名博士后进站后,一次性分别给予建站单位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建站补贴。
(五)
《佛山市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
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 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六)
《佛山市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
新引进中初级人才可享租房补贴,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及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每月750元,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每月500元,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七)
《佛山市人才举荐工作实施细则》
细则共11条,明确佛山市人才举荐奖励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和发放的具体操作办法等内容。其中,每成功引进1名国家级领军人才,奖励举荐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