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的实施细则》指出,环卫工人基础工资按不低于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实施环卫岗位津贴制度。此外,环卫工人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可以获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细则》自3月27日起施行。
基础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据《细则》显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环卫企业工人基础工资(不含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按不低于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确定,逢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当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日始当月相应调整其基础工资《细则》规定,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实施环卫岗位津贴制度。环卫岗位津贴按劳动强度、作业条件和接触垃圾粪便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同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在加班工资方面,《细则》指出,环卫企业如安排环卫工人加班加点,应当按标准支付环卫工人加班加点工资。其中,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分别支付支付不低于工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环卫岗位津贴三个等级
直接接触垃圾、粪便、渗滤液、填埋气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岗位,如垃圾(病死禽畜、粪便、渗滤液、填埋气等)处理工、垃圾(粪便)运输车驾驶员、垃圾转运站操作工、道路(垃圾收集点、公厕)清扫保洁工、其他类似工作岗位等,津贴标准不低于18元/天?人。
间接接触垃圾、粪便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岗位,如洒水车(机扫车)驾驶员、环卫车辆(设备)维修清洗工、其他类似工作岗位等,津贴标准不低于15元/天?人。
未接触垃圾、粪便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岗位,如控制室(地磅室、油气站点)操作工、管理人员、其他类似工作岗位,津贴标准不低于13元/天?人。
为在职环卫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为解决环卫工人的住房问题,《细则》提出建立环卫工人住房保障制度,明确环卫企业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照不低于环卫工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5%的比例标准,为在职环卫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环卫工人,按规定予以配租配售。
同时,落实环卫用工管理及社保待遇政策。环卫企业必须按规定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为环卫工人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手续,做到应保尽保,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每年给环卫工人开展职业健康体检
在加强职业病防控方面,《细则》要求落实环卫工人个人防护、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防暑降温、防尘防毒等职业病防控措施,为环卫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环卫休息用房。同时,环卫企业按有关规定每年组织环卫工人到有资质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细则》还在解决环卫工人随迁子女入学方面做出规定,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相关规定,落实和协助环卫工人的积分入户工作。此外,环卫企业还要按照规定,保证环卫工人享受带薪年休假或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