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那么六安平均工资是多少钱?小编整理了六安平均工资标准最新统计数据,仅供参考。
2020年六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5253元,较上年增加8062元,同比名义增长10.4%。其中,在岗职工年均工资88247元,同比名义增长11.9%,扣除物价因素,2020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7.8%。
分县区看,2020年平均工资居首位的是金安区99998元,列末位的是霍山县72277元。同比名义增长率居首位的是霍邱县,增长12.5%,列末位的是金安区,增长8.1%。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4407元、卫生和社会工作111864元、教育103482元,分别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34倍、1.31倍、1.21倍。年平均工资列后三位的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4330元、住宿和餐饮业41111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900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28.54%、48.22%、70.26%;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4.70,较上年缩小了0.08。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