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
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17814元/年
人均工资16655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32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796元/年
人均工资4089元/年
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一重庆市统计数据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2015年3月16日公布的《2014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将重庆市2015年5月1日0时至2016年4月30日24时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工伤与国家赔偿的相关数据公布如下:
1、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47元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9490元。
2、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279元。
(2)农村常住居民消费性支出:7983元。
二重庆市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按死者年龄)
60周岁以下城镇标准25147元×20年=502940元
农村标准9490元×20年=189800元
60?74周岁城镇标准25147元×年限农村标准9490元×年限
年限: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计算
75周岁以上城镇标准25147元×5年=125735元农村标准9490元×5年=47450元
2、被扶养人生活费(按被扶养人年龄)
18周岁以下城镇标准18279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农村标准7983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18?59周岁城镇标准18279元×20年÷扶养人数农村标准7983元×20年÷扶养人数
60?74周岁城镇标准18279元×年限×÷扶养人数农村标准7983元×年限×伤残系数÷扶养人数年限:被扶养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计算
75周岁以上城镇标准18279元×5年÷扶养人数农村标准7983元×5年÷扶养人数
3、丧葬费
按平均工资6个月计算,3995元×6=2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