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补贴消息及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快农业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河北省出台了农业项目补贴的政策。
河北省农业补贴
一、 河北省农业补贴最新消息:
为了提高农机购置补贴软件系统操作水平,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顺利开展,以下是河北省农业补贴保障水平:
种植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障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等成本。具体保额:小麦每亩300元、玉米每亩260元、棉花每亩400元、大豆每亩300元、水稻每亩300元、花生每亩350元、油菜每亩300元、马铃薯每亩350元。
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其中,能繁母猪每头1050元、奶牛每头5600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投保时市场价格的7成。
设施农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按设施平均建设或购置成本确定,具体各分项保额以条款表述为准。
二、 河北省农业补贴最新政策:
河北省2015-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注重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注重改革完善,优化制度设计,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和稳定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调控,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生产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补贴对象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升和科技进步。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河北省所有农牧业县(市、区、场)范围内实施。根据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规模,综合考虑各设区市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粮食总产、粮食种植面积、综合机械化水平、蔬菜产量、大畜牧存栏以及水产品产量等七项权重指标(指标数据提取均来源于上年农村统计年鉴)测算市级资金规模(包括各直管县、市),并根据上年度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使用情况和绩效管理考核等因素进行调整确定。市级农业、财政部门按照省级确定的资金总额,在认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参照所辖县农林牧渔总产值、粮食总产量和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等权重指标测算各实施县补贴资金具体额度(财政直管县资金分配由市级和财政直管县协调确定),报省级农业、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市、县属地方垦区农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所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补贴资金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当年未用完的可结转下年度,连续两年未用完的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剩余资金较多的县,核减下年度资金额度。
,河北省被农业部、财政部列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省份,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我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要紧密衔接,同步实施。
关于启用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通知
一、市县管理部门
补贴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所有管理、操作人员必须采用实名开通系统用户。市县级补贴系统管理、操作用户的开通与变更均需填写《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用户备案表》(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和纸质表格加盖单位公章的方式报送上级管理员备案,必须设立AB岗,至少上报2人。市级管理用户请于5月5日前将备案表报送至省局,邮箱:hbnjgzbt@sina.com。实名备案后,省局将通过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工作邮箱将市、县(市、区)管理部门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发送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财政部门的登录账号和密码以妥善的方式送达。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接到系统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后,要及时修改,防止失密。补贴软件具体操作见管理用户操作手册(附件2)。
二、农机生产企业
请相关农机生产企业登陆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进入界面左下角“生产企业登记”板块,尽快按要求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系统将以邮件形式告知登录名和密码(务必保证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准确)。获取登录名和密码后,及时登陆补贴系统,修改默认密码,上传企业承诺书,完善企业、经销商和机具等信息。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经销商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软件具体操作见生产企业操作手册。
未按要求录入有关信息的企业,其产品不能进行补贴操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