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雅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租房居住的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年收入15%的部分
非房屋类:
雅安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退休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3.职工调离本市转移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4.职工死亡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5.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6.职工出国(境)定居的;
7.职工家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8.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法的
提取材料
共同材料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3.需同时提取配偶或产权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以及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办理职工提取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类:
雅安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全额付款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
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雅安地区外购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
2、付款凭证(收据或不动产发票);
3、本人身份证;
4、本人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5、夫妻共同买房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6、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须各自提供一份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全额付款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
1、房产证;
2、契税完税发票;
3、本人身份证;
4、本人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5、夫妻共同买房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
6、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须各自提供一份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本市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提取还贷本息
1、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并汇总还款金额;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4、夫妻共同买房的须提供产权共有证明、结婚证,非夫妻买房的须提供产权共有证明;
5、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须各自提供一份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本市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提取还贷本息
1、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并汇总还款金额;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4、夫妻共同买房的须提供产权共有证明、结婚证,非夫妻买房的须提供产权共有证明;
5、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须各自提供一份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非本市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
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雅安地区外购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
2、付款凭证(收据或不动产发票);
3、本人身份证;
4、本人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5、夫妻共同买房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
6、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须各自提供一份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非本市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
1、房产证;
2、契税完税发票;
3、本人身份证;
4、本人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5、夫妻共同买房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
6、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须各自提供一份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建造自住住房: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2、翻建自住住房:原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3、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文件(经鉴定为危房需大修),支付大修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职工偿还个人基本住房消费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商业贷款和异地公积金贷款:
(1)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贷明细(或银行还款存折原件)。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2)以后年度支取只需提供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贷明细(或银行还款存折原件),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2、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供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贷明细(或银行还款存折原件)。
租房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出租方房产证;
3、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
5、房屋租赁合同;
6、房租完税发票;
7、本人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8、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非房屋类:
雅安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退休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1、退休证或人社部门相关审批手续;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4、加盖单位公章的支取申请书。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4、加盖单位公章的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调离本市转移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1、调动文件;
2、本人身份证;
3、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4、加盖原单位公章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四、职工家庭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应提供当年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五、职工死亡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1、死亡证明;
2、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的身份证;
4、死亡人身份证;
5、继承人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6、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资料
1、医院出具的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证明(病情诊断书);
2、医疗治疗费用发票;
3、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
4、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
5、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亲属关系证明;
6、提取申请人身份证,需提配偶的应出示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
7、本人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重大疾病种类】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肝萎缩、精神分裂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疾病。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法的
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身份证。
温馨提示:
1、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示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时间:每月1-25日工作日。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单位向职工出售存量房,集资建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办理时间为每月25日前的工作日。
4.市公管中心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额度
全部分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职工出国(境)定居的;
4.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法的;
5.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部分提取:
雅安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双限房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时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2、购买二手房,提取金额截止至房屋产权证登记时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3、购买单位存量房和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截止至付清购房款时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4、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截止至审批文件批准时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5、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当年贷款本息金额。
6、职工家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7、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省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规定的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本人所承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