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廊坊市民政局获悉,日前,廊坊市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平均每人每月6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85元,城乡特困对象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由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1152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3152元。
按照通知,新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时,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截至目前,廊坊市开发区、三河、大厂、香河和固安这5个县(市、区)已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全市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