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
城乡低保标准
每人每月提高35元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每人每年提高500元
近日,阳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阳泉市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5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500元。同时,确保2020年阳泉市所有县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阳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践行共享发展理念的有力手段。
此项政策的实施预计惠及
阳泉市6.5万余名困难群众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
每人每月587元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
每人每月418元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200元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分散供养标准达到
每人每年6700元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集中供养标准达到
每人每年9100元
为确保提标政策落地落实,阳泉市政府要求各县区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迅速行动,确保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