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低保标准又涨了!还有低保申请指南!
提升后低保标准
11月23日,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方案》。
按照《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
将9区城市低保标准由684元/人月提高到732元/人月;
9县(市)城市低保标准由573元/人月提高到604元/人月;
将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4020元/人年提高到4404元/人年。我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分别按低保标准1.2和1.5倍同步提高。
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
基本生活标准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
9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424元/人年,
9县(市)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432元/人年,
全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5736元/人年;
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个档次。
(具体见明细表):
我市逐年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
城市低保标准从1997年的100元/人月提高到2020年的732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从2006年的683元/人年提高到2020年的4404元/人年。
此次提标将惠及我市城乡困难群众24.24万人。
低保申请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农村户口低保申请条件
凡持有哈尔滨市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或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农村低保待遇。
二、哈尔滨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情况
1、虽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家中有款物积蓄,能够自行维持基本生活或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
2、参与赌博、吸毒、嫖娼、酗酒、不务正业及因违反婚姻、收养等法律、法规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3、将所承包的土地抛荒的;
4、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居住一年以上的(在校学生除外);
5、虽然生活困难,但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并且具备自救条件而不采取措施自救的;
6、采取虚报、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
7、其他按当地政府规定不予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
三、城市户口低保申请条件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二、办理材料:
一、必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
3、申请人(户主)居民身份证;
4、结(离)婚证;
5、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6、赡养费和抚养费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婚姻状况证明、社保缴费证明、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计划生育缴罚证明、学生在校情况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残疾证明等。
二、户口选交材料
1、农村户口低保材料
(1)打工收入证明;
(2)残疾或患病情况证明。
2、城市户口低保材料
(1)在校学生证明;
(2)房产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社区居(村)委会对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民主评议、公示、审核上报;
5、区、县(市)民政局入户抽查;
6、区、县(市)民政局审查、公示、审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