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昌市燃气集团获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下发的《江西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阶梯气价方案后,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
第一档气量为月用气35立方米及以下,即年用气42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气量为月用气35立方米以上至55立方米及以下,即年用气420立方米以上至660立方米及以下;第三档气量为月用气55立方米以上,即年用气量660立方米以上。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第一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3.2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3.52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3倍(4.16元/立方米)。
养老福利机构等暂不执行阶梯气价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05倍(3.36元/立方米)。
多人口家庭可增加气量
居民家庭人口基数为4人。5人及以上的家庭,可持户口本(或暂住证)和居住地社区证明到燃气集团营业网点申报,经确认后当月生效。家庭人口每增加1人,各档用气量每月增加5立方米,即各档气量每年增加60立方米,以此类推。超出部分分档计价。具体户籍人数确认及办理办法详见《户籍优惠办理须知》。
据了解,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一户多表用户按每只表气量作为计量依据实施阶梯气价。
居民家庭以南昌市燃气集团安装的户表为计量计价单位。抄表用户以实际用气量为计量依据,智能卡表用户以购气量为计量依据。实施阶梯气价后,按月抄表并结算气费方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