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那么黑龙江产假多少天2022年,国家新规定产假假期多少天,下面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相关政策内容。
黑龙江产假
180天。根据我国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
黑龙江: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180日,男职工享受护理假5至10日。
按照取消晚婚、晚育假规定后不做减法的原则,同时考虑婚检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儿缺陷的发生,条例规定: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10日;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日;
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同时规定,假期工资照发。
六种情形可生第三胎
条例还规定有六种情形可以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基础上,再生育一胎子女。
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具体指我省的漠河、塔河、呼玛、黑河市爱辉区、孙吴、逊克、嘉荫、萝北、绥滨、同江、抚远、饶河、虎林、密山、鸡东、穆棱、东宁、绥芬河共计18个边境县(市、区);
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
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针对特殊情况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