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将至,今年你的年休假休了么?应休的年休假没休完,该怎么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这样规定的,快来看看。
先来对照,你的年假有几天
1年<累计工作时间<10年5天
10年<累计工作时间<20年10天
累计工作时间>20年15天
单位如何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年休假天数如何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相关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可以跨年吗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换了新工作,年假怎么算
进入新的单位,且符合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计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的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有这些情况,当年不能休假
1、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超过4个月;
6、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2、3、4、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7、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不休年休假或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时,日工资如何折算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解除或终止合同,应休的年休假没休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x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一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劳动关系离开单位时未享受年休假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以将职工的劳动合同顺延至职工休完年休假,待职工休完年休假后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