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异地转移分两种情况: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具体转移流程差不多。社保转移指的是参保人员不在原来的参保地已工作了,需要将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地地区,将社保关系迁移到新地区的过程。原单位可以将参保人员的社保关系转出,而新单位可以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那么唐山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统筹内转移:
市本级管辖范围内职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只需打印个人账户结算单,核实后将养老保险手册交给职工存放到新单位,同时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统筹外转移:
唐山社保转移
1、省内统筹内转移:
第一步:统筹内转移前,参保人员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参保登记环节办理人员暂停缴费,关系转移环节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个人存在欠费的,书面告知其个人欠费情况,并提醒其转移前进行个人欠费处理。
第二步:统筹内转移时,参保单位或本人想转入地社保机构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相关证件和资料齐全的,关系转移环节予以受理,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录入关系转移申请信息,信息系统生成《转移接续联系函》,复核后,将签章的《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异地业务平台发送给转出地社保机构。
第三步:转出地社保机构通过异地业务平台收到转入地社保机构《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关系转移环节对拟转移人员进行个人账户结存处理,生成《转移信息表》,复核后,将签章《转移信息表》通过异地业务平台传送给转入地社保机构,将有关信息保留备份,终止参保人员本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四步:转入地社保机构通过异地业务平台收到《转移信息表》后,关系转移环节对《转移信息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通知参保单位或本人对《转移信息表》进行核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补充完善后录入《转移信息表》信息,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和个人账户接续处理,复核后,相关经办资料归档。
2、跨统筹转移:
第一步:参保人员跨省统筹转出前,向转出地参保登记环节申请办理人员暂停缴费,关系转移环节为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书面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转出前进行个人欠费处理。
第二步:参保人员在转入地社保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向关系转移环节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相关证件和资料提供齐全的,关系转移环节予以受理;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录入转移申请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复核后,将《转移联系函》通过异地平台传送给转出地社保机构,未就业随军配偶发至部队后勤机关财务部门。
第三步:转出地关系转移环节通过异地业务平台收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手续,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继续信息表》,待基金处账户支付记账后,通过异地业务平台传送给转入地社保机构。
第四步:转入地关系转移环节通过异地业务平台收到转出地传递的《转移接续信息表》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转入手续。
城镇居民医保转移接续
(一)、医保关系转入
1、居民可携带《参保凭证》第一联、《信息表》第一联和《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月底前到所在的学校或社区办理手续,缴纳当前年度个人应缴医保费。
3、参保单位需携带的材料:
(1)《参保凭证》第一联
(2)《信息表》第一联
(3)《申请表》
(4)《唐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申报表》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信息表》
(6)现金缴款单和U盘。
4、省外转入居民接续流程。
(1)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由参保单位按规定提交的《申请表》
(2)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
(3)收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信息表》和《参保凭证》后,通知新参保单位为居民办理登记手续;
省外居民本人携带接续材料齐全的,参保单位可直接为居民办理登记手续。
(二)、医保关系转出
1、市本级参保居民在医保待遇期内,不建议办理医保转出手续。参保居民个人要求转出的,经居民本人书面申请,参保单位每月征缴期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减少手续,医保关系转出后,该居民不再享受我市居民医保待遇。
2、参保单位持《唐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少表》(一式二份)和本人书面申请等材料办理医保转出手续,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省外转出居民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的《联系函》后,将《参保凭证》(一、现代语文)和《信息表》(第一联)邮寄到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
转往统筹区外参加居民医保,不需要提供《参保凭证》接续年限的居民,由最后一次缴费单位专管员持缴费证明信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盖章后交居民。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