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本地在职员工离职后,如何正确的申请失业金呢,在苏州申请失业金有哪些流程和条件呢。苏州申请失业金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1、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意思就是自己主动辞职不算;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以上三点要求都满足了就可以到苏州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失业津贴,记得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和单位离职证明哦!
2020年苏州失业金领取标准和流程条件
领取期限: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注: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领取标准:不满10年: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满10年不满20年: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20年以上: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领取标准不得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市标准的1.5倍,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或将提高到省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85%
目前,江苏省失业保险金人均1214元/月,现拟调整我省失业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同步提高计发比例及下限:
缴费不满10年按照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按照50%确定
缴费20年以上按照55%确定
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
按此方法,人均失业保险金增加240元,达到1454元/月,约占现行省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85%。
另外,拟精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企业仅需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无需备案失业人员档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以及缴费情况等有关材料。
2、精简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材料
哪些情况可以领取失业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终止劳动合同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发放标准
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目前最低不低于1229元/月,最高标准为2020元/月,具体参照下表:
缴费年限
失业金发放标准
满1年不满10年
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
满10年不满20年
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
满20年以上
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
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其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费,也就是说在领失业金期间,医保卡可正常使用。
失业金申领流程
申领流程,有需要的看这里:
1、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于用人单位办妥退工停保手续后,持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职工失业证明书》,到原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填写《苏州市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
2、失业人员办妥上述申请手续后,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至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苏州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申报手续。
3、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由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月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办理。
4、失业人员于每月25日后,持领取存折到邮政储蓄银行苏州分行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