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本地在职员工离职后,如何正确的申请失业金呢,在泰州申请失业金有哪些流程和条件呢。泰州申请失业金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1、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意思就是自己主动辞职不算;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以上三点要求都满足了就可以到泰州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失业津贴,记得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和单位离职证明哦!
2020年泰州失业金领取标准和流程条件
领取期限: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注: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领取标准:不满10年: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满10年不满20年: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20年以上: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领取标准不得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市标准的1.5倍,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泰州市自2018年12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进行调整,并同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
01 | 失业保险金确定标准 |
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
现计发比例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
缴费年限 | 计发比例 |
不满10年 | 45% |
满10年不满20年 | 50% |
20年以上 | 55% |
即:缴费不满10年的,计发比例由40%上调至45%;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计发比例为由45%上调至50%;缴费20年及以上的,计发比例由50%上调至55%。
02 | 最低失业保险金标准 |
最低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调为1.5倍,调整后最低失业金标准为975元。
本次调整涉及人群包括2018年12月份在领失业金人员和2019年1月1日起新增领取失业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