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换发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通知》(辽人社函〔2018〕90号)、《关于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医保功能应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社险函〔2018〕32号)等要求,我省已为省直医保参保人员统一换发了加载金融功能的第二代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二代社保卡),经过一年多时间试运行,全面启用二代社保卡条件已经成熟,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12月1日起,停止使用第一代社保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为过渡,自2019年8月1日起,定点医院收治省直医保患者住院时应使用二代社保卡,从2019年12月1日起,彻底停止使用第一代社保卡门诊或住院就医结算。参保人员在2019年8月1日之前持一代社保卡办理住院,并且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不能办理出院结算的,各定点医院要进行相应的程序改造,支持住院期间更换社保卡。不能支持住院期间更换社保卡的医院,要在2019年11月25日前,将未结算人员名单报送我中心。
二、各参保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每名参保人员,提醒持卡人自2019年8月1日起启用二代社保卡持就医购药,最晚要在11月底前激活二代社保卡医保功能并及时重置密码(见附件)。
附件:二代社保卡功能激活及密码设置内容摘抄
二代社保卡功能激活及密码设置内容摘抄
一、单独激活
持卡人在省直医保定点医院、卫生所和零售药房首次使用二代社保卡就医购药时,医保功能自动激活。
二、联动激活
持卡人可以到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市内任意网点柜台联动激活二代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和医保(人社)功能。
三、密码设置和修改
二代社保卡的密码包括金融交易密码和医保交易密码,分别由两套独立的密码管理。二代社保卡医保功能激活后,老卡原有密码与老卡一同作废。二代社保卡上的医保交易初始密码已统一设置为123456,持卡人须到省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或中国建设银行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网点柜台修改。
四、账户余额转移
二代社保卡医保功能激活后,原有老卡自动作废。老卡原有的个人账户余额自动转移到二代社保卡上。老卡可由持卡人自行销毁。
五、咨询服务
对公业务服务网点地点: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电话:22839373)
个人业务服务网点地点一: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市和平北大街支行(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电话:22839583)
个人业务服务网点地点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体院支行(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89号4门,电话:86930806)
以上内容节选自《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换发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通知》(辽人社函〔2018〕90号)、《关于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医保功能应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社险函〔201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