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遇到补缴社保的问题,本文高考志愿库小编帮大家整理2022年最新的牡丹江社保补缴相关知识,包括牡丹江社保补缴流程,牡丹江社保补缴材料条件,牡丹江社保补缴时限及费用等。
1、即2014年8月31日前具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镇户籍;
2、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等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所在企业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
注:2014年8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通过审批纳入的申请人员,从2014年8月31日起一次性往回补缴15年或者补缴至“统账结合”时(即1996年1月1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
缴费基数为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费比例统一为20%。
牡丹江汇缴、缓缴和补缴业务办理须知
一、单位应当在每月规定时间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至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二、单位汇缴人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发生变化的,单位专管员应当在缴存日前办理相关业务。
三、单位调整缴存基数或者缴存比例的,应当提交《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基数变更明细表》或者《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比例变更/延期申请表》。
四、单位因连续亏损两年以上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比例变更/延期申请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书或者工会决议书、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
五、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届满,将自动恢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不能恢复正常缴存需要延期的,应在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期满前30日内重新申请。单位需要提前终止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状态的,应当在缴存日前提出申请。
六、因单位原因漏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以申请补缴在降低缴存比例期间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降低比例部分。
七、单位以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或者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以前款规定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发生变化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应当另行提交《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基数变更明细表》。
本市户籍居民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户籍居民
1、医疗保险未参保证明(户籍地社保机构)
3、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居住地居委会)
4、就业证明(社区劳动保障中心)
单位备案所需材料:
1.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1份(A4纸)
2.办理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A4纸)
3.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留存稽核部(公章不可盖在空白处)
《牡丹江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牡丹江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牡丹江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医疗保险补缴: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补缴超过最近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
★保险补缴稽核备案须知:自2011年9月1日起,单位办理补缴业务时,需先行到稽核监察部324室备案,再到业务大厅办理补缴。办理同一业务,备案当月有效。
单位企业办理
1、单位经办人到牡丹江市社保局窗口打印断档补缴单
2、个人持业务单据到指定银行缴费或者由单位统一办理
3、缴费后持银行回单到社保局打印收据
个人办理
1、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牡丹江市社保局窗口打印业务单据
2、自助到银行缴费
3、缴费后持银行回单到社保局打印收据
企业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补收补缴:持身份证、档案原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所在区社保局保险分局办理。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时,若存在欠费,可持身份证直接向待遇审核科提出补缴申请,一站式办理。
温馨提示
申请纳入人员原则上应向本人最后一个城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的,应向单位主管部门提出。
二者均不存在的,可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乌苏里路59号
办公电话:0453-12333
绥芬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新兴街60号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