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条件(发放时间多少钱每月),跟高考志愿库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
(一)申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也可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办理失业登记)。
(二)申领方式
1.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待遇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5.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服务进行申领;
6.通过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106.74.0.244:8081/personlogin/#/personlogin)“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领。
(三)发放期限及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的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7年的领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8年的领取1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9年的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1-12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24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在采暖期发放采暖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金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全区统一的农牧民工和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原单位招用的农牧民工失业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按照城镇职工失业后的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支付其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补助金申领
(一)申领条件
2021年1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发放标准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按照我市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的其他待遇。
(三)申领方式
1.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待遇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5.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服务进行申领。
三、办理时限
失业保险待遇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每月1日—20日期间申报的当月发放,21日后申报的次月发放,同时补发上月待遇。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直接打入申领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申领待遇人员要及时到发卡银行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四、经办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名称 | 办事地址 | 联 系 电 话 |
市就业服务中心 | 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二楼 | 0471-5181308 |
土默特左旗 就业服务中心 | 土默特左旗敕勒川大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 0471-8162632 |
托克托县 就业服务中心 | 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471-8564089 |
和林格尔县 就业服务中心 | 和林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中厅 | 0471-7191512 |
清水河县 就业服务中心 | 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中心201室 | 0471-7912874 |
武川县 就业服务中心 | 武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 0471-8812278 |
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第1-12个月按照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24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采暖期发放采暖补贴。
2022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
➤地区类别:一类地区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8元
适用区域: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
➤地区类别:二类地区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1元
适用区域: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
呼和浩特本地在职员工离职后,如何正确的申请失业金呢,在呼和浩特申请失业金有哪些流程和条件呢。呼和浩特申请失业金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1、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意思就是自己主动辞职不算;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以上三点要求都满足了就可以到呼和浩特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失业津贴,记得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和单位离职证明哦!2020年呼和浩特失业...查看更多
领取标准 呼和浩特失业金标准:①失业保险金按照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②呼和浩特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月。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①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②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③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查看更多
领取标准呼和浩特失业金标准:①失业保险金按照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②呼和浩特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月。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①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②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③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查看更多
领取期限领取失业金的第1至12个月,由原来的1200元/月调整为1312元/月,每月增加112元,涨幅9.3%;第13至24个月,由原来的1050元/月调整为1148元/月,每月增加98元,涨幅9.3%。按新的发放标准执行后,两年共为失业职工增加2520元。此外,包头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较旧标准分...查看更多
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切实加强失业保险金审批和发放管理,积极宣传失业保险政策,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截至5月初,已为7360人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3381.15万元,月人均1379.22元,确保了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据了解,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金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查看更多
呼和浩特市公失业保险是五险中的一种,但是很多人对失业保险不是很熟悉,对于失业金领取条件不是很熟悉,也不知道发放标准。下面高考志愿库就为大家详细讲述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一、呼和浩特市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b、被用人单位开...查看更多
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月28日消息称, 呼市目前三类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 第一类为就业转失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失业金,过去就业的状态现在变成失业状态,个人缴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根据个人缴费的年限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第二类为领取安置费的4858失业人员(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些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通过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女的年满48周岁、男的年满58周岁的失业...查看更多
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我市有关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要满足3个条件: 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第二,不是因为本人自愿中断就业的; 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查看更多
记者近日从呼市就业局获悉,,我市为11786名就业转失业及“4858”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109万元。 我市失业保险各项待遇全面落实,失业保险金、代缴医疗保险费、取暖补贴、物价补贴等各项待遇均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调整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待遇支付并入“五险”系统,有效避免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同时由用人单位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漏洞,失业保...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