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电网(含县级电网)供电范围内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
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度以下,即月均180度以下,电价不变,为0.60元每度。第二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度至4200度,即月均180度至350度,电价上涨0.05元每度,为0.65元每度。第三档电价为年用电量4200度以上,即月均350度以上,电价上涨0.30元每度,为0.90元每度。
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由现行每度0.60元上涨为0.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