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妊娠并发症住院办理条件:参保女职工办理了《生育保险待遇证》;妊娠期并发症必须为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12种妊娠并发症疾病,具体为:⑴妊娠高血压综合症;(2)前置胎盘;(3)多胎妊娠;(4)妊娠胆汁淤滞症(ICP);(5)先兆早产;(6)胎膜早破;(7)胎儿宫内生长滞缓;(8)母婴血型不合(溶血症);(9)羊水异常症;(10)妊娠合并心内科病(糖尿病、心脏病);(11)妊娠合并外科病(阑尾炎,急腹症);(12)先心病妊娠。
2、申领生育津贴条件:参保女职工休满产假5个月后方能由单位办理生育津贴申领。
3、《生育保险待遇证》办理条件:女职工怀孕5个月以上,且参加了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新增参保人员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4、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减免办理条件:参保女职工办理了《生育保险待遇证》,工作汇报,在定点医院发生的产前检查和生育分娩费用符合医保“三个目录”和生育保险政策。
5、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条件:(1)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其配偶生育的是第一胎,生产3个月以上(失业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生育也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6、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条件:参保女职工办理了《生育保险待遇证》,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三个目录”和生育保险政策。
株洲生育保险报销流程需要什么材料
1、办理《生育保险待遇证》需提供下列材料:
(1)女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女职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生育证;
(4)孕产妇保健手册。
2、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减免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证》、医保IC卡。
3、妊娠并发症住院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证》、医保IC卡、《妊娠期住院介绍信》。
4、实施人流、引产、上环、取环手术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结婚证原件、病历本(检查、化验单)、医保IC卡。
5、申领生育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证》原件;
(2)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5)生育津贴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两份)
6、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证》;
(2)婴儿出生证明、出院诊断证明;
(3)医院住院发票、费用清单;
(4)本人开户的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
7、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3)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
(4)医院出具的费用发票原件;
(5)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