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 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流程指南 |
办事依据 |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佛府办〔2013〕2号) 《关于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问题的通知》(佛人社〔2013〕8号)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发经办业务管理规程》(佛社保函〔2013〕15号) |
办理条件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享受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参保职工 |
提交材料 | 详见流程图 |
办理流程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从参保单位签收《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核定表》之月算起次月月底划入参保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追溯期生育津贴从参保单位签收《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核定表》之月算起三个月内划入参保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
联系电话 | 12345(市直);0757-82340557(禅城);0757-86331334(南海);0757-22222555(顺德);0757-88222091(高明);0757-87758411(三水)。 |
办理地点 | 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
办公时间 | 非节假日上班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