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生产记录、出院小结)。
二、郑州机关单位职工定点医疗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与本人交通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三、郑州流产或引产后生育津贴报销材料(定点医疗机构)
1、单位计生证明;
2、结算发票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门诊报销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有关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高考志愿库单),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出院证或诊断证明。
四、郑州非定医疗机构点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剖宫产)、出院小结);
5、费用汇总清单;
6、急诊诊断证明;
7、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与本人交通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郑州异地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生产记录、出院小结)。
5、手术记录(剖宫产);
6、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与本人交通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