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800元;
2、正常分娩:省级医院报2200元;市级医院报2000元;
3、剖宫产:省级医院4500元,市级医院报4300元。
(1)用人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必须连续缴费满12个月。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注: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查。
申请计划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疾病证明书(证明何时在医院做何种计生手术,加盖医院疾病证明章);计划生育手术发票复印件;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休假起止日期);
注: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查。
医疗费用由本人先垫付,结帐后60日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到缴费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贵阳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1、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贵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社保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乘以产(休)假期天数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