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每个孕妇应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那么2020年湘潭最新产假国家规定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湘潭的产假国家规定,包括湘潭产假剖腹产规定、湘潭产假工资的政策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明确从2018年5月1日起,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新增加的60天产假纳入我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通知》明确,生育保险对合法生育的参保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标准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调整为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原有因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增加的产假不再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通知》指出:
各地要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实施,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大征缴力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推进统筹层次提升。
加强生育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医疗权益,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
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实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付费,实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直接结算。
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强化监控和审核,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湖南执行女方158天产假 男方20天护理假政策
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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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决定)》,经过分组审议,修正案将女方产假调整为158天,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变更为20天。
1、产假天数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
顺产产假:158天;
陪产假:20天;
难产产假: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产假: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产假: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产假: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产假:42天。
2、生育津贴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卫计委
女职工日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日。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日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30日)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2019年湘潭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湘潭产假及二胎产假国家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