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饱受争议的以房养老政策开始试行,中国人由来已久的“有房有家”情节,让许多人直言不能接受这个政策;而今,经过一年的时间,在北京、武汉、上海和广州这四个最先试行的城市都找到了接受以房养老的家庭,共有22户家庭获得承保,这些家庭包括孤寡、失独、无子女、空巢和有子女老人。
由于各地房价差异巨大,通过以房养老领取的养老金不是按房屋的面积和地段估算,而是根据老人与保险公司共同选择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房产价值进行估算。以65周岁男性,房产有效保险价值500万为例,老人每月领取养老金为15155元,直至去世。如果存在退保利益和中途退保情况,同样条件下,这位老人每月可领取12340元养老金。而不少网友却对这个结果存在争议,从65岁开始领取,要收回本,需要27年,也就是说要活到92岁才能拿到自己的500万,而这其中并未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此外,还有网友计算出,500万房子卖出存银行定期,或将房子出租,每月获取的收入也大于领到的养老金,且不受时间制约。但也有人表示,之所以大家对以房养老的政策如此抵触,是因为对这个政策的解读存在误解,以房养老政策在欧美等国实行已久,效果良好。那么,究竟什么是以房养老呢?
以房养老,通俗一点的理解就是以房养老,就是老人将拥有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而以房养老的模式实则包括“倒按揭”养老、售房养老、投房养老、投资返本入住等30余种。以房养老政策在国内尚处于试运行阶段,但根据调查显示,大多数一二三线城市受访年轻人表示不能接受以房养老。而多数老年人依旧有较深的“养儿防老”“房就是家”的观念,表示愿意在以后将房子留给子女,还不能接受将房产抵押给银行。
但即使愿意接受以房养老,也并不是所有人都适用的。以房养老政策有许多的限制:如养老家庭必须对其居住的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才有权也才有可能对以房养老该房屋做出售、出租或转让的处置;而老年父母需与子女分开居住,否则,老人亡故后,子女便无处可居;而老年人的经济条件也应在适中水平,因为当老年人的经济物质基础甚为雄厚时,就不会也不必考虑用房产养老;而老人的经济物质条件较差,或者没有自己独立的房屋,或者房屋的价值过低,也很难指望将其作为自己养老的资本。除此之外,政策还有一些其他规定限制。
以房养老政策目前还并不成熟,但会逐渐在全国推广开来,至于未来政策的接受度及效果如何,还要看未来的推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