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市民可实现自主通关
我市正式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2014版往来港澳通行证)。这是我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要求实施的一项便民利民重要措施。
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化是旅行证件发展的趋势,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形象。据介绍,启用电子港澳证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签发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
据了解,新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是参照国际标准来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往来港澳签注由贴纸的方式变为直接打印,并且可以重复擦写。老版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新版成人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同时,新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成本增加,但收费类别和标准与老版证件一致,不增加申请人负担。新版证件除了与老版证件一样可以在传统柜位人工查验、通关,还可以自助查验、自助通关。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查验部门查验电子通行证时不再加盖验讫章。
警方提示,新版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或接触高热、强光、强磁场等环境。这是由于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使用了精密电子元件及热敏重印膜等材料所决定的。同时,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16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将采集指纹
警方详解办证流程:
办证申请
警方介绍,申请新版通行证需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曾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申领过或已持有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符合现行规定代办情形的,可由相关组织和个人代为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指纹采集
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均将采集或核验指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
一般情况下,按照先右手后左手,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小指的优先顺序采集右手、左手指纹各1枚。
申请人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的,受理机构可暂不采集指纹(手指伤病受理机构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须到受理机构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补采指纹。
自助通关
如持证人希望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应在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不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签署)。
内地、香港、澳门三地对能使用自助查验通道的年龄限制不一样。内地口岸边检机关对7周岁以上(含)、已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均允许经自助通道通行。香港入境事务处对16周岁以上(含)、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入境者必须由人工办理手续,其后再次进入即可使用自助查验通道(“e-道”)通行。澳门治安警察局对11周岁以上(含)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人员可使用自助查验通道通行。
从通航港澳两地的空港、海港口岸出境的,以及赴港澳旅游团队人员,暂时无法提供自助通关服务,仍需按现行规定经由人工检查通道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