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沙县人社局获悉,7月1日起,湖南省长沙县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90元增至每人每月100元,全县约13万名老人受惠。
县人社局副局长彭庄利介绍,以后还将视经济发展情况,再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另外,要想领取到更高的养老金,除了政策性调整外,另外一方面则与参保者缴纳的费用有关。
“参保者目前缴费更多,60周岁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则更多。”据了解,目前缴费分30个档次100-3000元不等,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200—500元档次的政府补贴35—50/年,500元上档次的政府补贴50元/年,补缴没有政府补贴。每个年度可以不同档次缴费,残一二级、三无人员政府代缴100元/年,低保人员个人缴费20元以上后政府代缴80元/年。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政府代缴和利息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如果政策调整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举例来说,张三目前20岁,每年度缴费500元,缴费40年,共计缴费20000元,政府补贴2000元,利息合计21715元,60周岁时个人账户合计42715元,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42715/139=307.3元,再加上那时的基础养老金就是其每月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如果其在65岁时去世,领取了50个月的养老金,个人账户领取了307.3*50=15365元,剩余部分除政府补贴外全部一次性退还给其继承人。如果其寿命在72周岁以上,个人账户已经全部领完,每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由政府补贴,并且还是按照以前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