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申请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不含在校学生),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在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材料
1、失业人员需携带:①失业证(合肥市人社部门发放);②身份证原件;③一寸证件照2张。
2、自由职业者需携带:①户口簿原件;②身份证原件;③个人档案材料(如有,需携带);④一寸证件照2张。
3、从异地转入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另需携带:原参保地社保(查询办理)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
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时间
每月1-24日(工作日)
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流程
1、首次参保:每月1-2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各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保险申报手续,并于当月24日前到合肥市徽商银行任一网点缴费。
2、续保:(1)养老保险本缴费周期满后,持《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或《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卡》到代理机构办理续缴申报手续。
年限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是15年。灵活就业人员要结合自己的经济实力,选择适合自己的档位进行缴费。一般不能低于社平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社平工资的300%。
养老保险在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有关。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就可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的年限越长,缴纳的基数越高,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因此灵活就业人员要想领取较多的养老金,就要提高缴费基数,增加缴费年限。